关于征集全国水产技术推广系统获奖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技术推广部门:
今年是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的而立之年。为总结回顾30年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系统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服务产业、服务基层取得的成就,经研究决定,对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获得的省部级(含)以上奖励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并汇编成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获奖时间和等次要求: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于199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含)以上,同时推广部门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成果(附件1)。
二、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省部级(含)以上一等奖、同时推广部门为第一完成单位,请提供奖励成果简介。成果简介不超过300字(附件2)、相关照片1张(分辨率200-300dpi,文件大于1M,格式为jpg或JPEG)。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市县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按照以上要求收集整理奖励成果、认真编写简介材料,经汇总审核后,于3月31日前报送我站评价与示范处,同时将附件1、2及相关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fc@agri.gov.cn)。
联系人:韩振兴、范玉华;
电话:010-59195143(兼传真);手机:18866788680、1352023107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评价与示范处;邮编:100125。
附件:1. 奖励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