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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休闲渔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0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中的作用,做好休闲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制度建设、政策咨询、重大项目和品牌创建评审、标准制定等支撑工作,经研究,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拟面向社会征集休闲渔业专家,并在遴选的基础上,组建全国休闲渔业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技术推广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事休闲渔业及渔业产业融合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

  二、专家标准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渔业事业。

  (二)具有教学、研究或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对国内外休闲渔业法律法规、管理政策、经营方略等有深入研究。

  (三)专家学者要求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休闲渔业管理工作经验、副处级及以上职务;企业专家要求具有从事一线休闲渔业经营与管理3年及以上经历。

  (四)能够保证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征集与遴选方式

  采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个人填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总站学会。

  经审查并通过遴选后,纳入专家库。

  四、专家职责

  (一)对全国休闲渔业发展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政策调研,为全国休闲渔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为休闲渔业产业的运营管理、品牌打造、产品开发等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四)参与全国休闲渔业研究项目的成果评审;

  (五)参与休闲渔业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

  (六)参与休闲渔业人才队伍的培训和指导;

  (七)承担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及我站会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由总站学会负责管理。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专家库人员进行调整。

  六、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参与专家推荐申报工作。专家申请表可在总站学会网站主页下载。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总站学会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及方式:

  李巍、李东萍,电话:010-59195020/4120;电子邮箱:zzcyfzc@126.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3室总站学会产业发展处。

  附件:全国休闲渔业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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