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站、各渔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办好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水产技术推广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全国水产技术推广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提高裁判员的执裁水平,根据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试行)》《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的有关要求,我站拟定于2019年7月中旬在宁夏银川市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制度;
2.国家职业技能大赛竞赛规程;
3.国家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相关规定;
4.国家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工作守则和方式方法。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0-12日,10日报到,12日离会。
地点:同福大饭店(地址:银川市新华东街93号步行街口,电话:0951-6073999)
三、培训对象
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水产技术推广职业技能竞赛预赛、决赛裁判员候选人;拟从事农业技术员(水产技术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水产品食品检验员)3个职业(工种)技能大赛裁判工作的人员。
四、申报条件
1.在本职业(工种)技能方面获得较高荣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长期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3. 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考评员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丰富的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
五、证书核发
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裁判员实行培训认证制度。裁判员候选人参加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并考核合格,经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审核后,颁发“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裁判员”证卡,并纳入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库,此证卡是承担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预、决赛执裁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
六、其他事项
1.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是国家级一类大赛,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推荐经验丰富的专家作为大赛裁判员候选人参加本次培训班。
2.参加培训人员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裁判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以及一张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称由姓名+单位组成),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3.本期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200元/人,培训期间的学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于7月8日前汇款至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户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朝阳路北支行,账号:11-040101040003632。
4.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各位代表自行前往宾馆。宾馆地址及乘车路线详细情况见附件3。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宇鑫 李 颖
联系电话:010-59195039/59195222
邮 箱:txc@agri.gov.cn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19 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