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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休闲渔业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促进休闲渔业健康规范发展,2018年11月9日,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指导下,中国水产学会和休闲垂钓协会在第三届中国休闲渔业高峰论坛上发布了中国休闲渔业公共品牌标识。为规范标识的使用管理,中国水产学会和休闲垂钓协会制定了《中国休闲渔业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布如下。
附件:1. 《中国休闲渔业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中国水产学会 休闲垂钓协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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